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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7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12-06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请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编报2017年分部门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全面预算原则。预算编制要体现业务先行、配置合理、厉行节约的思想,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

(二)综合预算原则。预算安排要统筹考虑各类财政性资金及各单位的创收资金。

(三)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既要结合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

(四)统筹兼顾原则。在预算安排时,首先保证人员、水电、安全等各项刚性开支,在此基础上再安排其他支出,保证收支平衡。

二、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一)人员经费预算。人事处负责编报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种补贴与奖励的经费预算;学生处负责编报本科生人员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人员经费预算。

(二)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范围包括教学投入经费、科研投入经费、后勤基建经费、机关职能部门运行经费等。

1.教学单位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教学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教学及实验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实习及毕业设计费、差旅费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学生工作经费。

4)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5)院系科研基金。

2.教学辅助单位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宣传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耗材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3.机关职能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差旅费、业务耗材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小型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

4.后勤基建部门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宣传费、会议费、差旅费、设计费等;

2)行政办公费。包括邮电费、办公用品费、市内交通费等;

3)后勤运行费。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维修费、燃油费、绿化费、供暖费、燃气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2017年工作计划和业务实际需求,认真编报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三、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一)注重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确保预算对事业发展财力保障的全覆盖。

(二)注重预算支出结构的优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三)注重预算支出内容的论证,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预算报送具体要求

(一)请于201715日前将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综合楼220室)。

(二)基本经费预算表需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校内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项目归口部门,由归口部门审核汇总上报。

(四)各单位经费预算如有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需提交会议和培训计划表。

(五)2017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编报相关表格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财务处      

                          2016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