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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8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12-12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各单位需结合2018年工作计划,按以下要求认真编报校内分部门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公务接待费等,按不低于2017年预计执行数5%的幅度进行压缩。

(二)全面完整原则。预算要全面统筹考虑各类资金,包括基本运行经费、财政专项经费、校内项目经费和创收经费等,完整反映事业发展的预算资金需求。

(三)统筹兼顾原则。预算安排优先保证人员、水电、安全、日常运行等刚性支出及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再统筹安排校内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一)人员经费预算。

人事处负责编报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社保等经费预算;后勤基建处负责编报公积金、房补、物业补贴、采暖补贴等经费预算;学生处负责编报本科生奖助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经费预算。

(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1.行政办公费。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测算;

2.学院本科生教学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教学及实验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实习及毕业设计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小型专用设备购置等;

3.学院研究生教学业务费。包括招生、学位管理、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等;

4.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活动经费;

5.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按《北京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2017年到位科研经费测算;

6.教辅单位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宣传费、业务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小型专用设备购置等;

7.行政单位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业务耗材、设计费、小型专用设备购置等;

8.后勤保障运行费。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维修费、绿化费、供暖费、燃气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9.其他公用经费。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申报上述未尽事宜的其他公用经费预算。

(三)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本部门2018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建设需求,提前谋划,集体研究,认真编报校内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项目可执行。校内项目申报清单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部门审核论证排序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上报财务处。

三、预算报送具体要求

(一)请于2018115日前将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纸质版需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较2017年预算批复增长10%的,需提供说明。

(三)各单位2018年如有承办会议和培训的相关费用支出,需提交会议和培训计划表,资金来源包括基本经费、财政专项经费、校内项目经费和创收经费

(四)2018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编报相关表格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财务处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