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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0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7-04 |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各单位需结合2020年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认真编报校内分部门预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办公支出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按不低于2019年预计执行数5%的幅度进行压缩。

(二)全面完整。预算要全面考虑各类资金,包括基本运行经费、财政专项经费、校内项目经费和创收经费等,完整反映事业发展的预算资金需求。

(三)提前谋划。紧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提前谋划教学、科研、学科、保障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测算,统筹考虑,不留硬缺口。

二、预算支出范围和内容

(一)人员经费预算。

人事处负责编报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社保等经费预算;公共事务处负责编报公积金、房补、物业补贴、采暖补贴等经费预算;学生处负责编报本科生奖助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经费预算。

(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1.行政办公费。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测算;

2.学院本科生教学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教学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实习及毕业设计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小型急需专用设备购置等;

3.学院研究生教学业务费。包括招生、学位管理、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等;

4.招生就业经费。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工作实际据实申报;

5.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分别根据学生类型统筹测算。

6.学院科研项目管理费。按《北京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2019年预计到位科研经费测算;

7.教辅单位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宣传费、业务耗材、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小型急需专用设备购置等;

8.行政单位业务费。包括资料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宣传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维修费、业务耗材、设计费、小型急需专用设备购置等;

9.后勤保障运行费。由公共事务处根据工作实际据实申报;

10.其他公用经费。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合理申报上述未尽事宜的其他公用经费预算。

(三)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要紧扣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本部门2020年拟开展的工作和重点建设需求,提前谋划,集体研究,认真编报校内项目经费预算,确保项目可执行。校内项目申报清单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部门审核论证排序并经分管业务校领导同意后上报计划财务处。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等市教委下达预算指标后再另行通知。

三、预算报送具体要求

(一)请于2019916日前将经费预算报送计划财务处(综合楼220室)。纸质版需经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批复增长10%的,需提供说明。

(三)各单位2020年如有承办会议和培训的相关费用支出,需提交会议和培训计划表,资金来源包括基本经费、财政专项经费、校内项目经费和创收经费等。

(四)2020年校内分部门预算编报相关表格在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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