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24年财政资金结算和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财务工作实际,为保证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报销单据受理截止日期:
各类经费报销(含劳务费、公务卡报销、银行汇款、无现金报销等)截止日期均为12月10日。
二、2024年所有已发生的借款业务应于上述报销截止日期前办理报销手续。
三、自11月2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借款及借发票业务(含商旅平台借款)。如有对公汇款业务,可持对方开具的发票预约报销业务进行汇款;如对方无法提前开具发票,可刷公务卡进行支付,后续正常预约报销即可。
四、2024年上半年发生的支出票据应于上述经费报销截止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2024年下半年的支出票据可以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24年下半年支出票据的报销业务。
五、各相关单位与学校的费用结算,包括水电费等回收、工资返还、代垫费用返还、上缴学校管理费等,请于12月20日之前办理。
六、学生公费医疗报销按照学校医院的要求办理。
七、为进行年末决算对账工作,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暂停科研课题的发票开具、经费立项上账、学宿费及培训费等非税收入的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业务。
八、2025年度开账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
温馨提示:因年终报销业务繁忙,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处理未报销单据及借款,谢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