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19年预算资金结算及财务决算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含财政专项和校内专项):公务卡、银行转账、劳务费等报销截止日为11月15日。
二、部门运行经费、科研课题经费、其他经费:公务卡、无现金、劳务费等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银行转账报销截止日为12月20日。
三、学生公费医疗报销截止日为12月10日。2020年1月8日至寒假前报销2019年12月发生的门诊医药费和住院费,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四、2019年上半年发生的支出票据应于11月底前办理完毕报销手续。除学生公费医疗外的2019年下半年的支出票据可以在2020年3月底之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19年支出票据的报销业务。
五、2020年银行转账开始日为1月1日,经费报销开始日为1月13日。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