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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补充规定

根据北工商校发〔2021〕32号,《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计划财务处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做出如下调整。

一、差旅费

(一)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做如下调整:

1.部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

2.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在发生日年满50周岁的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4.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二)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上浮一个档次执行,在发生日年满50周岁的人员,按最高标准执行。

二、会议费(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举办的会议)

1.会议会期、参会人员人数按实际需要确定。

2.会议费中伙食费、住宿费等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原则上不超过760元/人/天。

3.不安排住宿的会议,应扣减500元住宿费标准,剩余费用按不超过260元/人/天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只能报销北京市内发生的餐费,外地发生的餐费不予报销,并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单张发票超过2000元(含),只能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并提供:

1.菜单。

2.用餐人员名单。

3.经本单位一支笔签批的业务招待费事前审批单。

(二)单张发票在1000元(含)到2000元之间,只能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

(三)单张发票在1000元以下,可自行选择结算方式。

备注:同一商家开具的连号、跳号发票,金额加总后视同于单张发票金额。

四.专家咨询费(指除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之外的专家)

专家咨询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执行: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5000元/人/半天、8000元/人/天。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3000元/人/半天、5000元/人/天。

3.其他人员:2000元/人/半天、3000元/人/天。

备注:上述规定仅适用于全部费用支出均使用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情况,不适用于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经费混合报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