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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6年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6年预算编报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5〕44号)《北京工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3〕13号)《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3〕7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6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2026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做好编报工作。

一、预算编报原则

统筹兼顾。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紧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集中财力优先保障2026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统筹考虑各类经费,盘活存量资金。

厉行节约。坚决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资产购置更新。会议原则上尽量在校内或线上举办。

讲求绩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做细做实预算,原则上未履行完毕入库程序的项目不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二、预算编报范围和要求

(一)单位部门经费支出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责,按照下年度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本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下年度所需经费预算,并写明具体测算过程。申报预算较本年批复预算增加的,应在测算过程中写明增加原因。

各单位预算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通过预算申报系统(入口见计财处网站“业务系统”),进行预算编报,并提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预算需对应系统已预设的项目范围,项目不适应实际需求的,需先行联系计财处预算科进行调整。系统操作方法见单位部门经费申报手册(附件1)。

具体编报职责如下:

1.人员经费预算

人事处负责编报在职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各类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社保、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津贴补贴中关于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房补等改革性津贴补贴以及公积金,由国资处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基础数据测算并编报预算。

离退休处编报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经费预算、离退休人员特困补助预算。

学生处、教务处负责编报本科生奖助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经费预算;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编报留学生奖助经费预算。有特殊业务需发放人员经费的部门经批准编报其专项人员经费预算。

2.单位日常运维经费预算

(1)各党政单位(含教辅单位、群众组织)日常运维费原则上按在职人数(含在编及校聘非编)及定额管理控制(5400元/人)。

(2)各学院办公费,原则上按在职人数(含在编及校聘非编)及定额管理编报(1450元/人)。

(3)单位日常运维经费用于部门日常运行发生的邮电费、办公用品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打印制作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搬家费、差旅费等,其中差旅费不得超过25%。

3.单位业务经费预算

(1)教学业务费。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负责统筹编报各教学单位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业务费预算,各学院无需在系统中编报。。

(2)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处、研究生院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及定额测算编报学生活动费总预算,并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无需编报。

(3)党员活动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政策统一测算总额并编报预算,其他单位无需编报。

(4)后勤保障运行费用。由公共事务处统一测算编报。

(5)学校保密经费。由保密办公室负责测算编报。

(6)通用设备购置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测算编报。

(7)其他业务费。根据各部门年度业务实际需求编报,主要是部门常规开展特定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在日常运维经费中按定额安排的预算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2026年度工作计划,按《北京工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3〕13号)的要求,在预算申报系统中提交校内项目申报材料(入口见计财处网站“业务系统”),履行项目入库流程。操作方法见项目经费申报手册(附件2)。

校内项目为在常规业务费保障范围之外学校发展的大事要事。项目预算内容应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申报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院)务会集体决策后申报。有归口部门的还需归口部门审批。有设备购置内容的统一需提交国资处审批。有工程建设内容的需提交资本化说明并由国资处审批。新增校内项目的方案及预算在申报前,还应经学校主要领导专题会、校长办公会等研究审议通过。

项目预算需提交的申报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表、支出预算明细、专家评审报告、决策纪要和评审材料等。

三、提交要求

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在预算系统中完成单位部门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报,以及线上本单位负责人的审批流程。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2026年度工作计划和归口单位本年预算资金规模,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单位申报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筛选及排序,并在系统中完成评估通过的项目审批流程,并将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计划财务处。

为确保预算工作的合理性与严肃性,原则上未按规定流程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的项目不得纳入2026年初项目预算,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其他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电话联系81353815或发送邮件至cwc@pub.btbu.edu.cn。关于预算系统操作问题也可加入系统支持群(群二维码将通过财务专员对接群公布)提问交流,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答疑。


附件1. 单位部门经费申报手册(见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

附件2. 项目经费申报手册(见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

附件3. 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