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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财务年底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及全校师生: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2023年财政资金结算和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财务工作实际,为保证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 财政专项经费:公务卡、银行汇款转账报销截止日为1215日。

  二、 部门基本经费、校内专项、科研课题经费、其他经费:公务卡报销、银行汇款、无现金报销等截止日为1130日。

  三、 劳务费报销截止日为12月6日。

  四、 2023年上半年发生的支出票据应于上述经费报销截止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2023年下半年的支出票据可以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报销事宜,之后不再办理2023年下半年支出票据的报销业务。

  五、 2023年所有借款业务应于上述报销截止日期前办理报销手续。

  六、 自11月1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新的借款业务。如有对公汇款业务,可持对方开具的发票预约报销业务进行汇款;如对方无法提前开具发票,可刷公务卡进行支付,后续正常预约报销即可。

  七、 学生公费医疗报销按照学校医院的要求办理。

  八、 2024年度开账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处理未报销单据及借款。

温馨提示:因年终报销单据集中,业务繁忙,相关款项到账时间可能延长,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理解。

计划财务处

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