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落实上级有关劳务费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报销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劳务费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报销,防范支出风险,提高财务服务效率,特通知如下:
一、各类劳务费必须按要求录入学校酬金发放系统,通过银行打入劳务提供人的银行卡;
二、由于银行支付系统升级,为保证劳务费发放的安全、及时、准确,劳务提供人的银行卡原则上应为建设银行卡。如确有困难需要使用他行卡发放,须通过网址posp.cn查询他行卡的银行联行号信息,并在上交的纸质表中的空白处填写该信息,否则,财务无法受理。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以上通知精神办理相关业务。
财务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