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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第三次预算调整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开展2025年度第三次预算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及归口部门应结合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判断年度资金支付进度,根据年末财务工作安排,部门经费及校内专项的报销截止日期均为11月30日。除因招采、合同约定以及政策性因素必须在12月支出的资金外,其余预计本年无法执行的预算,应主动交回,并填报预算调整申请表的“申请调减预算”。

请各单位充分考虑谋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计结余资金应缴尽缴,年末项目有结余资金在本次预算调整时未主动交回的,在明年单位预算中予以等额扣减。

对于24年、25年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的部门和校内项目预算,在明年预算安排时予以进一步压减或不再安排。

2.如部门经费需进行内部结构调整,请在“预算调整申请”的“申请调减预算”与“追加年初预算”中同时对相应子项目进行调减与追加,追加金额应不高于调减金额。

3.已列入年初预算但资金不足,需要在原有预算上追加额度的,请填报预算调整申请表的“追加年初预算”,追加预算需提供必要性依据和详细的测算过程。

4.如有本年度新的重点工作还需资金支持,未列入年初预算,需要追加新增项目经费的,请填报预算调整申请的“申请新增项目预算”,并在预算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和审批。

5.以上内容均需填报《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专项预算调整还应经归口单位负责人签批,新增预算内容中涉及设施设备购置的,还应经国资处负责人审核签批。各单位应于2025年11月14日17:00前报送预算调整申请,电子版发送至cwc@pub.btb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南楼A202。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