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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7年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27年预算编报工作安排,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5〕44号)《北京工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3〕13号)《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3〕7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编报2027年校内预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2027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做好编报工作。

一、预算编报原则

统筹兼顾。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在保障刚性支出的基础上,紧扣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集中财力优先保障2027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全面统筹考虑各类经费,盘活存量资金。

厉行节约。坚决贯彻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从严控制资产购置更新,会议原则上在校内或线上举办,会议计划应随年度预算一并申报,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不予支持。

讲求绩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做细做实预算,未履行完入库程序的项目不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二、预算编报范围和要求

(一)单位部门经费支出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责,按照2027年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和本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2027年所需经费预算,并写明具体测算过程。申报预算较2026年批复预算增加的,应在测算过程中写明增加原因,包括新增的事项或者原来事项支出增加的具体原因及测算依据。

各单位预算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通过预算申报系统(入口见计划财务处网站“业务系统”)进行预算编报,并提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预算需对应系统已预设的项目范围,项目不适应实际需求的,需先行联系计划财务处预算科进行调整。系统操作方法见单位部门经费申报手册(附件1)。

具体编报职责如下:

1.人员经费预算

人事处负责编报在职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各类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励、社保、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津贴补贴中关于物业补贴、供暖补贴、房补等改革性津贴补贴以及公积金,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基础数据测算并编报预算。

离退休处编报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经费预算、离退休人员特困补助预算。

学生处、教务处负责编报本科生奖助经费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编报研究生奖助经费预算;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编报留学生奖助经费预算。有特殊业务需发放人员经费的部门经批准编报其专项人员经费预算。

2.单位日常运维经费预算

(1)各党政单位(含教辅单位、群众组织)日常运维费原则上按在职人数(含在编及校聘非编)及定额管理控制(4600元/人)。

(2)各学院办公费,原则上按在职人数(含在编及校聘非编)及定额管理编报(1400元/人)。

(3)单位日常运维经费用于部门日常运行发生的邮电费、办公用品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打印制作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搬家费、差旅费等。

3.单位业务经费预算

(1)教学业务费。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负责统筹编报各教学单位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业务费预算,各学院无需在系统中编报。

(2)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处、研究生院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及定额测算编报学生活动费总预算,并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无需编报。

(3)党员活动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政策统一测算总额并编报预算,其他单位无需编报。

(4)后勤保障运行费用。由公共事务处统一测算编报。

(5)学校保密经费。由保密办公室负责测算编报。

(6)通用设备购置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测算编报。

(7)其他业务费。根据各部门年度业务实际需求编报,主要是部门常规开展特定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在日常运维经费中按定额安排的预算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应将以前年度由部门业务费形成、预计于2027年支付的未付合同款纳入统筹安排,具体按本通知第二部分第(三)项要求执行。

(二)校内项目经费预算

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部门2027年度工作计划,按《北京工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3〕13号)的要求,在预算申报系统中提交校内项目申报材料(入口见计划财务处网站“业务系统”),履行项目入库流程。操作方法见项目经费申报手册(附件2)。

校内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常规业务费保障范围之外的学校发展大事要事。项目预算内容应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申报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院)务会集体决策后申报。有归口部门的还需经归口部门审批。涉及设备购置的,需统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涉及工程建设的,需提交资本化说明并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新增校内项目的方案及预算在申报前,应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立项。

项目预算需提交的申报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支出预算明细及测算资料、专家评审报告、决策纪要和其他立项支撑材料等。

(三)未付合同款预算

未付合同款预算,是指2026年及以前年度校内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和付款安排,预计截至2026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需在2027年支付的合同款项预算。

各单位应逐项目、逐合同核实履行及付款情况,按2027年预计实际支付金额据实编报。申报时应列明原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预算、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总额、截至申报日累计已支付金额、2026年剩余期间预计支付金额、预计年末未付金额、2027年拟支付金额及测算依据,并附合同及相关付款安排等支撑材料。不属于2027年预计支付范围的合同未付余额,不得列入本项预算。

以前年度由部门业务费形成的未付合同款,原则上由各单位在2027年本单位业务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学校不再另行安排未付合同款预算。

(四)会议计划及预算

各单位2027年度拟使用单位部门经费、校内项目经费、财政专项经费、非同级财政拨款举办国内会议,应当在预算申报系统中提交会议计划及相应预算,并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未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不能使用财政资金。会议费预算应在《北京工商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议费支出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测算。

(五)培训计划及预算

各单位2027年度拟使用单位部门经费、校内项目经费、财政专项经费、非同级财政拨款举办培训,应当在预算申报系统中提交培训计划及相应预算,并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培训费预算应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据实测算。其中,除师资费外的培训费用按分类综合定额标准控制,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按规定单独测算。

三、提交要求

各单位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在预算申报系统中完成单位部门经费预算、校内项目经费预算(含未付合同款预算)以及会议、培训计划及相应预算的编报,并完成本单位负责人线上审批流程。分管业务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等后续审批,按本通知及系统规定的流程办理。

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2027年度工作计划和归口单位2026年预算资金规模,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对单位归口管理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筛选及排序,并在系统中完成评估通过的项目审批流程,将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计划财务处。

为确保预算工作的合理性与严肃性,原则上未按规定流程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的项目不得纳入2027年年初项目预算,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其他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电话联系68984897、81353815或发送邮件至cwc@pub.btbu.edu.cn。关于预算系统操作问题也可加入系统支持群(群二维码将通过财务专员对接群公布)提问交流,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答疑。


计划财务处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单位部门经费申报手册

附件2:项目经费申报手册

附件3:归口申报项目排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