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缩短劳务费到账时间,提升财务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师生,后续劳务费将每个月发放两次,现对劳务费(校外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学生劳务费)报账周期做如下调整:
1、对于上月21号至当月5号投递的劳务费预约单,计划财务处将于5号结束后的6个工作日内发放;
2、对于本月6号至当月20号投递的劳务费预约单,计划财务处将于20号结束后的6个工作日内发放。
重要提示:
1、如广大师生接到劳务费发放失败通知后,请务必于当月主动联系计划财务处及时进行处理,否则影响纳税信息申报;
2、由于发放周期调整,每月发放两次劳务费将合并计税,请广大师生合理安排投递时间;
3、如遇专项资金回收、年终结账等特殊情况,请关注具体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