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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暨预算调整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开展预算执行进度中期检查和预算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和《北京工商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关于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项目执行进度于9月底应达到75%,对未达到预算执行进度的部分将按相关办法予以收回。

2.如部门经费需进行内部结构调整,请在“预算调整申请”的“申请调减预算”与“追加年初预算”中同时对相应子项目进行调减与追加,追加金额应不高于调减金额。

3.已列入年初预算但资金不足,需要在原有预算上追加额度的,请填报预算调整申请表的“追加年初预算”,需提供必要性依据和详细的测算过程。

4.如有本年度新的重点工作还需资金支持,未列入年初预算,需要追加新增项目经费的,请填报预算调整申请的“申请新增项目预算”,并应在预算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和审批,由归口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完成预算评审程序,并提前提请学校领导专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必要性、紧迫性。

5.各单位及归口部门应结合项目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判断年度资金支付进度,填写9-12月预计支出表(附件2),由归口部门汇总并经归口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送计划财务处。对于预计本年无法支出的预算,应主动交回并填报预算调整申请表的“申请调减预算”。请各单位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情况,预计结余资金应缴尽缴,年末项目有结余资金将影响下年度归口部门同类项目预算的安排。

6.以上内容均需填报《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计划财务处,专项预算调整还应经归口单位负责人签批,新增预算内容中涉及设施设备购置的,还应经国资处负责人审核签批,新增项目的需附相关会议纪要。

各单位应于2025年9月19日17:00前报送预计支出表和预算调整申请,电子版发送至cwc@pub.btb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南楼A202。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预算调整申请

附件2:预计支出表(发各归口部门)

计划财务处

2025年9月11日